『第 12 天:石頭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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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凶惡園戶的比喻中,葡萄園的主人把他的地租給園戶後,就到外國去了。他離開時打發僕人們去收園子裏的果子,但園戶們卻打這些僕人,還殺害他們。最後,他送他自己的兒子去收果子,原因是:「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」(可 12:6)。可是他錯了。園戶們殺了他的兒子。
耶穌引用詩篇 118 篇來解釋這個比喻:「經上寫着說: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。這是主所做的,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。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?」(可 12:10-11,又見太 21:42)。換句話說,上帝就是那個葡萄園的主人。而園戶們就是祂的百姓。他們理當藉著崇敬與服從,把他們生命的果子獻給上帝;但他們卻拒絕了祂的先知與使者。最終,上帝差遣祂的獨生子。沒想到他們還是拒絕了祂。他們一心悖逆,非但不尊祂為上帝的兒子,還殺死了祂。
然而耶穌並沒有被憤怒而失控的人們除滅。耶穌被棄絕,是上帝定意的計劃——「是主所作的」。這之所以「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」,是因為基督之死戰勝了死亡本身。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,並讓祂成為每個信徒得救的奠基石。如此一來,在基督裏,我們將活著,而且永遠不死(約 11:25-27)。
禱告
主啊,萬事萬物全按祢美好的旨意互相效力。雖然基督之死看似失敗,祢卻除淨祂所背負的一切罪孽,叫祂從死裏復活。因此,在基督裏,我們要高歌:「我必不致死,仍要存活」(詩 118:17)。因祂是我們的救主。這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。奉基督的名,阿們。
出自YouVersion 預備我們的心迎接復活節的來臨:大齋期靈修計劃